FDA發(fā)布唯一器械標識 (UDI) 形式和內容要求的最終指南
背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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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DI規(guī)則需要每個醫(yī)療器械的標簽和包裝都帶有UDI,除非有豁免或替代方案 (21 CFR 801.20)。此外,如果器械打算多次使用并需要在每次使用前重新處理,則器械本身需要帶有提供UDI的永久性標記 (21 CFR 801.45)。UDI規(guī)則還包括對醫(yī)療器械獨立軟件的特殊標簽要求 (21 CFR 801.50)。?
UDI規(guī)則旨在為醫(yī)療器械創(chuàng)建一個標準化的識別系統(tǒng)。正如UDI規(guī)則的序言中所述,該系統(tǒng)可以快速、明確地識別器械以及影響其安全和有效使用的些關鍵屬性 (78 FR 58786)。?
根據UDI規(guī)則,每個貼標商必須使用一個或多個由FDA認可的發(fā)碼機構運營的系統(tǒng)來分配出現在器械標簽、器械包裝上以及(如適用)器械本身作UDI(21 CFR 801.20, 801.45和 830.20)。為了形成一個有效的識別系統(tǒng),FDA認可的發(fā)碼機構必須開發(fā)和運行UDI分配系統(tǒng),以便使用這些系統(tǒng)的標簽商能夠符合UDI標簽要求。
最終指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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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指南描述了UDI的兩種形式、UDI的內容,并說明UDI中特定數據元素的數據分隔符的使用。本指南還以易于閱讀的純文本形式說明了推薦的數據順序。?
“器械唯一標識”被定義為“通過滿足 [21 CFR 830.20] 要求,在分銷和使用過程中,可以充分識別器械的標識符,”(21 CFR 801.3)。UDI由器械標識符 (DI) 和生產標識符 (PI) 組成。“器械標識符”被定義為“UDI的固定部分,用于標識器械的特定版本或型號以及該器械的標簽”(21 CFR 801.3)。“生產標識符”在21 CFR 801.3 中被定義為“UDI的可變部分,當包含在器械標簽上時,可以識別以下一項或多項:
(i)?器械制造的批次;(ii)?特定器械的序列號;(iii)?特定器械的有效期;(iv)?特定器械的制造日期;(v)?對于作為器械被監(jiān)管的HCT/P, 21 CFR 1271.290(c)的特定識別代碼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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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21 CFR 830.20,UDI必須由FDA認證的發(fā)碼機構發(fā)布并應符合已納入21 CFR 830.10中關于UDI規(guī)則的以下國際標準:
· ISO/IEC 15459-2:信息技術 - 唯一標識符 - 第 2 部分:注冊程序;
· ISO/IEC 15459-4:信息技術 - 唯一標識符 - 第 4 部分:單獨項目;
· ISO/IEC 15459-6:信息技術 - 唯一標識符 - 第 6 部分:產品分類的唯一標識符。?
此外,UDI必須僅使用來自ISO/IEC 646中特定符集的字符和數字:信息技術- ISO用于信息交換的7位編碼字符集。?
A.?UDI的形式
UDI必須以兩種形式出現在器械標簽和包裝上:(1) 易于閱讀的純文本(easily readable plain-text);(2) 自動識別和數據采集 (automatic identification and data capture AIDC) 技術(21 CFR 801.40(a))。當器械必須帶有UDI作為直接標記時,可以通過易于閱讀的純文本和AIDC技術的一種或兩種形式提供UDI,或者通過可以提供UDI的任何替代技術 (21 CFR 801.45(C))。
UDI,尤其是通過AIDC技術提供時,旨在實現快速準確的數據采集、記錄和檢索。易于閱讀的純文本形式允許醫(yī)療保健專業(yè)人員、患者、FDA和UDI系統(tǒng)的其他用戶在沒有技術幫助的情況下讀取UDI并將其輸入數據系統(tǒng),例如患者病例或向FDA提交的報告。因此,如果無法使用AIDC形式,則易于閱讀的純文本形式可用作獲取UDI的額外方法。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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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.UDI的內容
我們將“UDI載體”定義為通過使用易于閱讀的純文本和/或AIDC形式來傳達UDI和潛在非UDI元素的方法。UDI載體可以包括關于器械所附加的非UDI信息。一些FDA認可的發(fā)碼機構可能會在UDI載體內數據字符串中包含非UDI元素,例如數量。然而,FDA并不將此類額外的非UDI元素視為UDI的一部分。因此,附加非UDI元素的數據分隔符應不同于UDI中的DI和PI數據分隔符。?
根據 21 CFR 801.40(b),UDI的易讀純文本和AIDC形式必須包括:(1)器械標識符段;(2) 當包含在器械標簽上時,傳達21 CFR 801.3 中“生產標識符”定義中列舉的一個或多個標識符的生產標識符段。器械標識符段和生標識符段不能包含非UDI元素或非UDI元素的數據分割符。?
UDI規(guī)則沒有在標簽上要求包含有構成PI的五個標識符中的任何一個。然而,其他法規(guī)可能要求一個或多個包構成PI的標識符出現在標簽上。例如,根據21 CFR 1271.290(c),人體細胞、組織以及細胞和組織產品 (HCT/Ps) 的制造商必須使用不同的識別代碼來標識。
在某些情況下,UDI可能僅包含一個DI。例如,如果 II 類器械在標簽上不包含組成PI的五個標識符中的任何一個,那么UDI中就不需要PI。此外,I 類器械的UDI不需要包含PI (21 CFR 801.30(d))。但是,I 類器械的標簽商可以自愿在UDI中包含PI。?
C. 數據分隔符
就本指南而言,“數據分隔符”是用于標識UDI載體編碼數據字符串中的特定數據元素。數據分隔符用于識別在其之后的信息,數據分隔符因每個FDA認可的發(fā)碼機構建立的UDI系統(tǒng)而異。?
數據分隔符是UDI可理解性和實用性的關鍵,包含數據分隔符對于UDI的易于閱讀的純文本和AIDC形式都很重要。數據分隔符允許用戶以易于閱讀的UDI純文本形式解析DI和PI,并驗證以UDI的AIDC形式編碼的信息是否與UDI易于閱讀的純文本形式匹配。數據分隔符還使UDI能夠在掃描后解析至電子系統(tǒng)。重要的是,數據分隔符允許將UDI與可能在表示的任何非UDI元素區(qū)分開來并分別捕獲。此外,如果UDI載體中包含非UDI元素,則應包括這些非UDI元素的獨立數據分隔符。如果沒有適當的數據分隔符來識別非UDI元素,個人可能無法使用UDI的易于閱讀的純文本形式來識別器械,并且計算機系統(tǒng)可能無法通過自動識別來以AIDC形式準確采集UDI。?
D. 易于閱讀的純文本形式中的數據順序
在UDI載體的易于閱讀的純文本形式中,UDI應位于任何非UDI元素之前。UDI的易于閱讀的純文本形式應首先指定DI,然后為PI(如有)。如果UDI載體中有任何非UDI元素,則非 UDI元素應以易于閱讀的純文本形式在PI之后。例如,如果某個器械的標簽帶有有效期和數量,并且標簽商希望將數量包含在UDI載體中,則UDI載體易于閱讀的純文本顯示順序為:DI的數據分隔符,DI,有效期的數據分隔符,有效期PI,數量的數據分隔符,數量。雖然FDA不禁止在UDI載體中包含數量,但數量不被視為UDI的一部分,數量的數據分隔符應與UDI中的 DI和PI數據分隔符不同。
獨立軟件根據是否以打包形式分發(fā) (21 CFR 801.50)而有不同的標簽要求。對于不以打包形式分發(fā)的獨立軟件,只要UDI通過以下任一或兩種方式提供并且版本號在其PI中有傳達,則符合UDI標簽要求:
·?每當軟件啟動時都會顯示易于閱讀的純文本語句;
·?通過菜單(例如“關于”)顯示的易于閱讀的純文本語句(21 CFR 801.50(a))。?
對于以打包形式分發(fā)的獨立軟件,21 CFR 801.50(a) 不適用。無論何時啟動軟件或通過菜單顯示 (21 CFR 801.50(b)),獨立軟件必須提供其易于閱讀的純文本的UDI。此外,器械標簽和器械包裝還必須帶有易于閱讀的純文本和AIDC形式的UDI(21 CFR 801.20(a) 和 801.40(a))。如上所述,當制造器械的批次包含在器械標簽上時,則批次必須包含在PI中(21 CFR 801.3 和 801.40(b))?!败浖姹尽卑?1 CFR 801.3 對批次定義里。因此,當需要帶有UDI的獨立軟件的標簽商在標簽上包含軟件版本時,必須通過PI傳達(21 CFR 801.3、801.50(b);另見 78 FR 58794)。